凯发k84月21日讯(本网记者 傅心玫 通讯员 谢家怀)近日,永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为永春县烈士集中安葬区颁发不动产权证。 2021年,为加快做好散葬烈士墓集中迁葬工作,永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应迁尽迁、集中管护”原则,在永春天景陵园设立烈士集中安葬区。经过持续打造建设,这里不仅成为人民群众缅怀英烈、寄托哀思的庄重所在,更承载着爱国主义教育与国防教育的庄严使命。 根据2025年4月1日起施行的《福建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烈士纪念设施要明确保护范围,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确认不动产权属。永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第一时间同永春县民政局及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单位积极协调,通过部门协作、特事特办等方式,优化简化办理流程、统筹推进办证工作,并于办件受理当天完成了永春县烈士集中安葬区确权登记和证书颁发工作。 永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表示,将继续创新举措,会同相关部门和乡镇,做好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不动产登记工作,全面提升烈士纪念设施管护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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